南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吊銷江西幸九科科技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聽證公告
江西幸九科科技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調查的你(單位)涉嫌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一案,已調查終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現將本局擬作出行政處罰的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告知如下:經查,你(單位)近五年來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要求在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江西)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且該納稅人江西幸九科科技有限公司也未在南城縣稅務局“金三”系統進行稅務登記。經實地核查,該企業長期未開展經營活動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屬原《工商總局、稅務總局〈關于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企監字〔2016〕97號)中規定的清理情形。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構成長期停業未開展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
本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23年修訂版)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但公司依法辦理歇業的除外。”之規定,擬給予以下行政處罰:吊銷營業執照。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以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由于無法查找當事人下落,不能直接、郵寄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現以公告送達。自本公告送達之日(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經三十日視為送達)起五個工作日內未行使陳述、申辯權,未要求聽證的,視為放棄此權利。 特此公告。
聯系人:肖建平、羅琴 聯系電話:0794-7252569
聯系地址: 南城縣建昌鎮勝利西路火車站延伸段
南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