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NC0010/2026-15856
發文機關: 南城園區管委會
文 號: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6-01-19
江西南城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202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及《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的相關要求,并依據《南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5年南城縣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所明確的政務公開工作部署,結合江西南城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2025年度實際工作情況編制而成。報告旨在全面反映本年度園區管委會在深化政務公開、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方面所取得的進展與成效,切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年度報告包括下列六項內容:一、總體情況;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江西南城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黨政辦公室聯系。郵編:344700,電話:7226168,電子郵箱:jxncgyyq@126.com。
一、總體情況
2025年,南城縣工業園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決策部署,緊扣權限規范化服務型政府建設總體要求,嚴格依據《條例》,立足園區發展實際,聚焦主責主業,持續深化政務公開,著力提升政府信息發布、平臺建設和制度保障水平,推動園區信息公開工作邁向規范化、標準化、時效化新階段。
(一)主動公開情況
我委依托南城縣人民政府網站作為主要信息發布平臺,依法、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目前,已主動公開涵蓋人事信息、園區工業發展規劃、工作動態、財政預決算、重大項目建設、通知公告等多個方面的內容。2025年,通過南城縣人民政府網站累計發布政務信息136條。同時,積極利用江西南城工業園區數字化管理服務平臺,同步發布園區工作動態13條,進一步拓展信息公開渠道,提升了工作透明度與公眾參與度。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5年,我委沒有接到依申請公開件。
(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2025年,我委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的情況發生。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2025年,我委持續強化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著力健全工作機制、規范發布流程、提升信息質量,確保政府信息及時、準確、有序公開。一是健全管理制度體系。嚴格落實政府信息發布審核、保密審查和動態管理機制,修訂完善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細則,明確信息采集、審核、報送、發布各環節職責,形成辦公室統籌協調、業務部門分工配合、專人具體落實的工作格局,保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常態化運行。二是規范信息發布流程。嚴格執行“分級審核、先審后發”程序,所有擬公開信息均須經分管領導初審、主要領導終審,保障信息內容合法準確。三是加強重點信息管理。圍繞園區中心工作與公眾關切,重點抓好財政預決算、重大項目批準與實施、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信息的歸集、核準與發布工作,確保關鍵信息主動、及時、全面公開。四是強化工作監督考核。將政務公開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年度工業園區制度匯編,定期開展自查與督查,不斷提升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規范性和實效性。
(五)平臺建設情況
2025年,我委持續加強信息公開平臺規范化建設。一是主動優化欄目設置。嚴格依據三定方案梳理法定職能,經系統核查,我單位未獨立制訂相關政策文件,故原“政策發布”“政策解讀”兩個欄目長期處于空欄或轉載其他部門制定文件狀態。為嚴守信息公開的準確性,避免出現形式主義問題,園區主動申請撤銷該欄目。二是扎實推進公開平臺標準化建設。嚴格對標縣政府辦工作部署,對園區主動公開目錄進行系統性梳理與迭代更新,明確公開邊界與框架。同時,嚴格依照新目錄對平臺欄目進行科學的合并、遷移和更新,實現公開目錄與平臺欄目的一一對應。三是開展存量信息“回頭看”。在優化目錄的同時,我單位對平臺所有歷史發布信息進行深度校核,修正表述不當、敏感詞使用及錯別字等問題,確保了平臺存量信息的準確性、規范性與安全性,實現了從“重發布”到“重管理”的閉環。
(六)監督保障情況
積極開展信息公開監督,在政府網站、工業園區勞動保障所窗口開設了意見征集、投訴電話、設立群眾意見收集郵箱等,接受群眾監督評議。對違反政務公開有關規定的,并造成嚴重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2025年,未發生因信息公開失當引發負面社會輿論和責任追究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
行政強制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2025年,我委沒有接到網上依申請公開件。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2025年,我委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而被申請行政復議或被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5年,工業園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穩步推進,在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對照新形勢、新要求和群眾新期待,仍存在一些亟待改進的不足之處。一是制度機制有待健全。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發布審核、考核評價及日常監督檢查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尚未完全系統化、精細化,長效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鞏固。二是公開時效有待加強。對部分信息的時效性動態跟蹤不足,信息更新與發布的主動性、及時性有待提升,存在個別信息更新滯后現象。三是內容深度與廣度有待拓展。公開內容多集中于常規性工作,對重大項目決策過程、行業數據分析等深度信息的公開仍顯不足;公開形式較為傳統,運用圖表、案例等多種方式解讀信息的能力尚需增強,影響了公眾的獲取體驗。
針對以上不足,園區管委會將堅持問題導向,在后續工作中著力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整改與提升。一是完善制度體系,壓實工作責任。全面梳理并修訂完善信息公開系列配套制度,明確各環節責任主體與時限要求。強化主要領導統籌、分管領導負責、專職人員落實、相關部門協同的責任鏈條,將政務公開要求深度融入日常業務工作。二是強化動態管理,確保及時準確。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目錄要求,及時、準確公開政府信息。加強對已公開信息,特別是規劃計劃等時效性強的信息的動態管理,對失效內容及時清理,確保信息的現時有效性。三是拓寬公開渠道,優化服務體驗。在持續優化政府網站主平臺功能的同時,積極利用園區企業服務平臺、線下公示欄及宣傳點等渠道,實現信息精準推送與多端覆蓋。加強工作人員業務培訓,提升政策宣講與互動回應能力,切實提高信息公開的到達率和滿意度。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5年,江西南城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開處理費。
江西南城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