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城縣建成區煙花爆竹禁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城市社區管委會、縣政府有關部門:
《南城縣建成區煙花爆竹禁燃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2025年12月18日
南城縣建成區煙花爆竹禁燃專項整治
工作方案
為扎實做好2026年元旦及春節期間全縣煙花爆竹禁燃工作,切實保障群眾人身財產安全,防止大氣和噪聲污染,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改善城市生態環境質量、防治城市大氣、噪音污染為核心,廣泛宣傳發動社會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禁燃規定,加強傳統重要燃放時段禁燃巡查執法,清查禁燃區域內非法零售網點,防止元旦、春節期間出現違規燃放現象,避免環境污染和火災隱患。
二、整治時間
自即日起至2026年元宵節(2026年3月3日)
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一)縣城區
東外環線以西(含徐家鎮排頭村楊家坊及南北排村小組、洪門鎮渡口村渡口小組及林業局安置房小區)城上線以西、河東工業園東六路以北(含天井源鄉蔡王殿村、港下園村、天井源村、河垅村毛家瑤、周坊村三堡邊以及羅坊村【除楊源、里源】、曹坊村【除何坑】、良湖村【除良湖堡、下街】),金山口工業園以南(含萬坊鎮上嶺村3、4組及7、8組村民征地安置點),建昌鎮,城市社區管委會。
(二)其他場所
1.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保護區;
2.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旅游景區、山林、殯儀館、公墓(含歷史埋葬點)、公共綠地;
3.國家機關、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幼兒園、學校、公共文化設施;
4.橋梁、車站等交通樞紐及賓館、酒店、公園、商場、影(?。?/span>院、集貿市場、體育館、公共娛樂場所、停車場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5.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建筑工地、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及架空電力、通訊線路附近以及工廠、礦山內嚴禁煙火的場所;
6.法律、法規、規章及縣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它地點。
四、職責分工
各職能單位要做好分工協作、明確任務、責任到人,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黨員干部職工要帶頭嚴格遵守禁燃禁放規定,營造安全低碳、生態環保自覺遵守的良好氛圍。
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阻礙執行職務的行為,督促賓館、娛樂場所加強禁燃宣傳,主動參與禁燃禁放工作。
縣委宣傳部:負責全縣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禁燃禁放有關規定,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抖音、電視等平臺營造氛圍,對違反規定受處罰的單位或個人典型案例予以媒體曝光,涉及黨員、領導干部、公職人員的,通報相關人員所在單位。建立禁燃禁放工作長效宣傳機制,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禁燃禁放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升禁燃禁放的知曉率。
縣應急管理局:根據《撫州市煙花爆竹銷售燃放管理條例》第九條之規定,應急管理部門是煙花爆竹銷售管理的主管機關,負責煙花爆竹銷售的監督管理,查處違法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安全監管;嚴格零售經營許可,合理規劃布局經營網點。
縣城市管理局:負責組建禁燃禁放巡查小組,加強街面日常巡查,負責日常督促、宣傳、受理市民舉報;引導有關業主在電子屏開展禁止燃放宣傳工作;做好沿街店鋪禁燃宣傳工作;會同應急管理部門整治流動占道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監測縣城區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污染情況,定期對數據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縣住建局:負責督促和指導住宅小區物業、建筑工地做好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及巡查工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煙花爆竹運輸環節監管,配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切斷違規產品流通鏈條。同時,督促做好公共交通上的禁燃宣傳。
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強化對煙花爆竹質量監管,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同時,對各企業、個體經營者進行禁燃禁放宣傳。
縣民政局: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的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工作;做好喪葬家屬在縣殯儀館(含經營性墓區)及城市公益性公墓區的煙花爆竹禁燃宣傳和勸阻工作,防止出現喪葬燃放煙花爆竹。
縣教體局:組織教育機構、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的校內宣傳教育。
縣民族宗教事務中心:負責做好宗教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
各鄉鎮(管委會):負責本轄區的禁燃禁放工作,督促村(居)委會工作人員落實禁燃禁放工作,在轄區內廣泛宣傳、動員群眾積極配合、支持、參與禁燃禁放工作、及時發現和制止違規燃放,對紅白喜事、喬遷開業等活動有可能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上門宣傳和告知、做好勸阻工作,有效控制違規燃放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提前謀劃。開展煙花爆竹禁燃工作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系統性工程。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禁燃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切實提升政治站位,按照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要求,扎實推進禁燃工作落地見效。針對元旦、春節、元宵等傳統燃放時段少數人員違規燃放的規律特點,各單位要提前謀劃研究部署,加強社會面禁燃政策宣傳,加大巡查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頂風違規行為,形成有效社會震懾,確保禁得住、禁得牢,全面實現縣建成區煙花爆竹“零燃放”。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始終將禁燃宣傳發動擺在專項行動的重要位置來抓,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傳統媒體和政府門戶網站、微博、微信等互聯網新興媒介,以及社區公告欄、公交、銀行、樓宇電子屏,持續滾動宣傳禁燃有關法規政策,在城區重要街道、重要路口、重點單位以及居民小區等醒目部位張貼禁燃公告提示,使禁燃政策規定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社會各界人民群眾自覺遵守禁燃有關規定。
(三)源頭管控,堵塞漏洞。按照“控源頭、防回流”的要求,在重要節點、重點時段要組織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堅決從源頭上切斷非法煙花爆竹留存空間。一方面,公安、應急、市監、城管等單位要對土雜日用品店、批發、集貿市場、居民區小超市等重點場所非法購銷、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定期開展聯合清查,清除禁燃區域煙花爆竹購買源頭。另一方面,要依托收費站、治安卡口、公安檢查站等加大對過往車輛的檢查力度,嚴防禁燃區外煙花爆竹流入禁燃區域。
(四)密切協作,規范執法。公安、城管、鄉鎮(管委會)等單位要密切協作配合,在整治期間安排專人不間斷開展巡查,對巡查中發現違規燃放行為的,要及時勸阻、制止;對不聽勸告,繼續違規燃放或阻擾工作人員執法行為的,轄區派出所接警后及時處警,依法查處。同時,要堅持寬嚴相濟,把握尺度,嚴防因執法不當引發炒作。
政策解讀:關于南城縣建成區煙花爆竹禁燃專項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