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機關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編制了《洪門鎮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南城縣政府信息公開網、洪門鎮政府信息公開專欄(http://www.7779871.cn/)查閱。
負責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工作機構為:洪門鎮黨政辦公室;
政務公開專區:南城縣洪門鎮便民服務中心;
辦公地址:南城縣洪門鎮洪門街68號;
辦公時間:工作日;
聯系電話:0794-7361168;
郵政編碼:344700;
電子郵件:ncxhmzdw@163.com。
一、主動公開
●公開范圍
根據《條例》第三章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洪門鎮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洪門鎮領導及分工情況;洪門鎮政府辦公室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等。
(二)文件
主要包括:以洪門鎮政府名義發布的文件。
(三)計劃總結
主要包括:洪門鎮人民政府工作報告、財政預決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
(四)其他
主要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號 | 組配分類 | 發布機構 | 名稱 | 來源 | 文號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瀏覽次數 |
1.索引號:按索引號編碼規則生成,每條政府信息的標識符。
2.組配分類:政府信息所屬目錄的分類代碼。
3.發布機構: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單位的名稱。
4.名稱:是指該信息的標題。
5.來源:發布政府信息的單位或信息轉載來源網站。
6.文號: 政府信息的文件編號,對于公文類信息,特指發文字號。
7.成文日期:公文類信息的發文時間,即公文內容中注明的發布日期。
8.發布日期: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中形成的時間。
9.瀏覽次數:點擊網頁查看的次數。
●獲取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南城縣政府信息公開網上查閱,也可以到洪門鎮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地址:南城縣洪門鎮人民政府便民服務中心)公開查閱點查閱。
●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洪門鎮政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和在受理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
1.洪門鎮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具體網址: (http://www.7779871.cn/);
3.本機關當面受理點:洪門鎮黨政綜合辦公室;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聯系電話:0794-7361168,郵政編碼:344700;電子郵件:ncxhmzdw@163.com。
本機關還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廣播、公開專欄、電子顯示屏、發放便民資料等方式進行公開。
●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后,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需要鎮政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大渡口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申請獲取。本機關在公開政府信息前,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審查,并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受理機構
(一)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南城縣洪門鎮黨政辦公室;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聯系電話0794-7361168;郵政編碼:344700;電子郵件:ncxhmzdw@163.com。
(二)洪門鎮政務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洪門鎮政務服務中心咨詢臺,辦公地址:南城縣洪門鎮人民政府便民服務中心;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聯系電話0794-7361168,郵編344700。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南城縣洪門鎮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渡暾埍怼房梢栽谑芾頇C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洪門鎮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網址:http://www.dongzhi.gov.cn/OpennessRequest/showList/333/1/page_1.html)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在線申請的在網站申請頁面填寫信息直接提交。申請人可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在線申請的在網站申請頁面填寫信息直接提交。
(二)申請內容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聯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受理機關名稱。
申請人向本機關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同時上傳或提供身份證明。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
1、當面提交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洪門鎮黨政辦公室申請獲取政府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信函提交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傳真提交申請。通過傳真提出申請,應填寫《申請表》并在傳真第一頁正面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傳真總頁數,發送傳真后應電話聯系確認;
4、網上提交申請。申請人可在本機關網站"依申請公開"欄目,通過在線申請的方式,填寫電子版《申請表》,直接向受理部門提出申請。
鎮黨政綜合辦公室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四)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我鎮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我鎮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等有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五)答復時限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本機關按照所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情形分別作出答復:
1.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4.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5.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6.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7.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
(國辦函(20201109號)執行,信息外理費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采取按件計收或按量計
收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一種標準,不按照兩種標準重復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
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收費標準為:a
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b.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電
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案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于電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發送電子郵件、復制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
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收費標準為:A.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B.31-100頁
(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C.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D.201頁以上的部分:
40元/頁。
三、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洪門鎮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p>
洪門鎮黨政綜合辦公室具體承辦本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洪門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辦公地址:南城縣洪門鎮洪門街68號;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聯系電話:0794-7361168;傳真:0794-7361168;郵政編碼:344700; 電子郵件:ncxhmzdw@163.com。(電話、郵箱僅用于接收信息公開工作有關意見建議,不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查看第二部分"依申請公開")。
五、監督方式及權利救濟途徑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受理機構名稱:南城縣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郵編:344700)。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